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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3- 12- 28 08: 45浏览次数: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国家、省、州和市关于加强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起草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市停车收费标准已不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拟定了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市发改局通过充分调研、参考周边县市停车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意见征求稿),先后征求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古城街道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等12家部门意见建议,并组织了相关部门对该意见进行会议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将修改完善后的《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交由四川邓唯全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48号)、《凉山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四、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为市场定价的不在此次规范范围内)。

收费区域:按城区、中心镇、其他乡镇共划分为三个区域。

收费标准:机动车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临时停放15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费;机动车停放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日间:7:00(含)至21:00。夜间:21:00(含)至次日7:00不收费),停车15分钟以后的从开始停车起连续计算停放时间,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设置,只能停放小型客车。

五、提请事项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会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会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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